廉政故事
紅色記憶:"三大紀律八項注意"誕生記
來源: 時間:2020/09/21

    一切行動聽指揮,不拿群眾一針一線,一切繳獲要歸公。說話和氣,買賣公平,借東西要還,損壞東西要賠,不打人罵人,不損壞莊稼,不調戲婦女,不虐待俘虜。

——《三大紀律八項注意》

   1947年10月10日,人民解放軍總部重新頒布《三大紀律八項注意》。

  1927年9月,毛澤東領導湘贛邊界秋收起義時,要求部隊官兵對待人民群眾說話和氣,買賣公平,不拉夫,不打人,不罵人。同年10月,在江西省遂川縣荊竹山動員部隊向井岡山進發(fā)時,規(guī)定了三項紀律:行動聽指揮,不拿群眾一個紅薯,打土豪要歸公。1928年1月,部隊進駐遂川縣城,分散到縣城周圍農村發(fā)動群眾時,提出了六項注意:上門板,捆鋪草,說話和氣,買賣公平,借東西要還,損壞東西要賠。同年3月間,部隊到達湖南省桂東縣沙田村,毛澤東向全體官兵正式宣布“三大紀律六項注意”。三大紀律是:行動聽指揮,不拿工人農民一點東西,打土豪要歸公。六項注意是:上門板,捆鋪草,說話和氣,買賣公平,借東西要還,損壞東西要賠。從而奠定了紅軍統(tǒng)一紀律的基礎。1929年以后,“六項注意”逐步修改補充為“八項注意”:說話和氣,買賣公平,借東西要還,損壞東西要賠,不打人罵人,不損壞莊稼,不調戲婦女,不虐待俘虜。在1947年10月10日,毛澤東簽發(fā)《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關于重新頒布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訓令》,也就是現在全軍所施行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

  “三大紀律八項注意”言簡意賅,包含了豐富而深刻的思想內容。不拿群眾一針一線的嚴格紀律,以及說話和氣、買賣公平、借東西要還、損壞東西要賠、不打人罵人、不損壞莊稼、不調戲婦女等具體要求,體現了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性質、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和軍民一致的原則,表明中國人民解放軍是一支無產階級的新型人民軍隊。一切行動聽指揮體現了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原則和人民軍隊內部下級服從上級的指揮關系,是達到全軍高度集中統(tǒng)一,保證軍隊執(zhí)行中國共產黨的路線,勝利完成各項任務最基本的紀律要求。一切繳獲要歸公,體現了人民軍隊的共產主義思想道德和在革命戰(zhàn)爭中必須充分利用繳獲敵人的物資發(fā)展壯大自己的原則。不虐待俘虜的規(guī)定,體現了無產階級解放全人類的政治胸懷、革命人道主義精神和瓦解敵軍的原則。

  “三大紀律八項注意”,作為人民軍隊嚴格的紀律,對于正確處理內外關系,加強人民軍隊建設,團結群眾、戰(zhàn)勝敵人,起到了重大作用。堅決執(zhí)行“三大紀律八項注意”,成為人民解放軍的行動準則,也是廣大黨員干部和民主政府工作人員的行動準則。在黨中央的高度重視下,“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在實際工作中得到了嚴格的執(zhí)行,對黨保持和發(fā)揚優(yōu)良作風起到了重要作用。